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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补领离婚证指南 重庆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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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补领离婚证指南 重庆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重庆居民补领离婚证条件:

重庆居民补领离婚证指南 重庆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1、当事人遗失、损毁离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3、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重庆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材料是:

1、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簿;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重庆居民补领离婚证代领: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离婚证丢失,如果需要补办需要双方均在场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证件及证明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补领离婚证的条件如下:

1、补领离婚证需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3、档案馆出具的当事人离婚档案;

4、补领离婚证只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补领离婚证的日期

补领的离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仍为原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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